CAD2011-GLF5-01

编目

  • 文号:CAD2011-GLF5-01
  • 标题:检查位于APU碎片影响区域的第三灭火瓶
  • 颁发机构:华北地区管理局
  • 颁发日期:2011-12-30
  • 生效日期:2012-01-03
  • 适用范围:本指令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、湾流公司生产的、列在以下(1)、(2)段中的飞机: (1) 序号(S/Ns)为501及之后的GV型飞机。 (2) 序号(S/Ns)从5001至5308(含)的GV-SP型飞机。 注1:本适航指令适用于上述所有型号的飞机,无论本适航指令要求所涉及的区域是否经过改装、更换或修理。对那些经过改装、更换或修理的飞机,如果所做的改装、更换或修理影响到本适航指令要求的实施,飞机所有人/运营人采用的等效方法必须按照本适航指令F段要求获得批准。其方法中应包含所做的改装、更换或修理对本适航指令所阐述的不安全状态影响的评估;而且,如果该不安全状态没有被消除,其要求中应包含针对这种不安全状态的具体的建议措施。
  • 引用文件:CAD2009-MULT-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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