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AD2015-A109-03

编目

  • 文号:CAD2015-A109-03
  • 标题:修订飞行手册限制部分
  • 颁发机构:华北地区管理局
  • 颁发日期:2015-12-01
  • 生效日期:2015-12-03
  • 适用机型:A109S
  • 适用范围:本指令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所有序列号的A109S系列直升机。 注1:本适航指令适用于上述所有型号的直升机,无论本适航指令所要求涉及的区域是否经过改装、更换和修理。对那些经过改装、更换或修理的直升机,如果所做的改装、更换或修理影响到本适航指令要求的实施,直升机所有人/营运人采用的等效方法必须按照本适航指令B段的要求获得批准。其方法中应包含所做的改装、更换或修理对本适航指令所阐述的不安全状态影响的评估;而且,如果该不安全状态没有消除,其要求中应包含针对这种不安全状态的具体的建议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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