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AD2011-S092-03
编目
- 文号:CAD2011-S092-03
- 标题:飞行手册的修订
- 颁发机构:华北地区管理局
- 颁发日期:2011-11-14
- 生效日期:2011-11-14
- 适用机型:S-92A
- 适用范围:本指令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,起落架收回作动筒件号为(P/N):92250-00800-103,序号(S/N)范围为:101-00026至101-00237,且在铭牌上没有改装标记“B”的S-92A型系列直升机。 注1:本适航指令适用于上述所有型号的直升机,无论本适航指令要求所涉及的区域是否经过改装、更换或修理。对那些经过改装、更换或修理的直升机,如果所做的改装、更换或修理影响到本适航指令要求的实施,直升机所有人/营运人采用的等效方法必须按照本适航指令C段要求获得批准。其方法中应包含所做的改装、更换或修理对本适航指令所阐述的不安全状态影响的评估;而且,如果该不安全状态没有被消除,其要求中应包含针对这种不安全状态的具体的建议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