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AD2011-B212-02

编目

  • 文号:CAD2011-B212-02
  • 标题:检查尾桨桨叶
  • 颁发机构:华北地区管理局
  • 颁发日期:2011-07-01
  • 生效日期:2011-07-05
  • 适用范围: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、所有安装有件号为212-010-750(所有尾号)的、所有除了带有前缀“A”和数字大于或等于17061的系列号(S/Ns)的尾桨(T/R)桨叶的Bell 212型直升机。 注1:本适航指令适用于上述所有型号的直升机,无论本适航指令要求所涉及的区域是否经过改装、更换或修理。对那些经过改装、更换或修理的直升机,如果所做的改装、更换或修理影响到本适航指令要求的实施,直升机所有人/营运人采用的等效方法必须按照本适航指令C段要求获得批准。其方法中应包含所做的改装、更换或修理对本适航指令所阐述的不安全状态影响的评估;而且,如果该不安全状态没有被消除,其要求中应包含针对这种不安全状态的具体的建议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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